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9-03 【字体: 政策咨询

深财规〔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的规定,我局制定的《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深财监规〔2011〕8号)已不适应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要求,现予废止。本通知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