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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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1-25 【字体:

  《办法》明确了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的职责分工。其中:市住房建设局负责制定《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受理企业申报专项资金,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规划、年度支出预算及支出方案;市财政局负责审核专项资金年度支出预算,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再评价;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开展辖区购买服务项目年度资金支出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区住房和建设部门、街道办事处对企业申报材料和项目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