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3个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10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7〕1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20〕24号)、《深圳市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深司〔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网”办理和“不见面审批”,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6月1日,我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了《〈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3个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在深圳经济特区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截至2020年7月5日,征求意见期满,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规定,现就征集到的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0条意见反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