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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2018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公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5-30 【字体:

  深财监〔2019〕59号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33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各区(新区)财政部门开展了2018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经统计,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151人,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企业63家,会计师事务所41家,资产评估机构8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为增强检查透明度,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查前公示制度,将检查名单、目的和内容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被检查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要求,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良好;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执业质量逐步提升。但也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一)会计信息方面一是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会计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原始凭证不规范,如原始单据不完整或仅凭收据入账,记账凭证内容与原始单据不一致,部分业务事项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等。三是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如账务处理不够准确,未准确归集费用以及以往年度发票报销抵充当年产生的费用。四是个别单位存在涉税问题,如虚增员工数量甚至用假发票抵充成本以避税。

  (二)会计师事务所方面。一是部分事务所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如业务约定书无授权代表签名或无单位盖章,工作底稿未及时装订归档;审计报告仍沿用以前格式未及时更新等。部分事务所质量控制存在不足,如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没有勤勉尽责,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或审计证据不充分,发表了错误的审计结论等。三是部分事务所存在没有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暂停执业期内仍然出具审计报告等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资产评估机构方面。一是部分机构评估工作底稿归集不完整,如未归集业务约定书、评估计划、经济行为依据文件、评估说明及计算表等。二是部分机构评估报告主要内容不完整,如评估目的表述不够明确、清晰,缺少评估对象概况介绍,产权持有者信息未介绍或者介绍不完整,缺少评估报告有效期或有效期错误等。三是部分机构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如内部管理制度条款内容不全,制度执行过程中相关记录及档案缺失。四是部分机构质量控制不够健全,如未建立业务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和业务质量责任追究机制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对被检查单位作出处理处罚。其中,我局对46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处以暂停执业3个月,对1名注册会计师、4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处以23万元罚款,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8名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详见我局官网信息公开栏目。

  2019年,我局将按照财政部的部署,组织各区(新区)财政部门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医药、环保等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