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26 【字体:

深财教〔2021〕6号

盐田区、宝安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9号)要求,根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提的分配方案,现下达2021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57万元(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金额等详见附件。

  一、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各区应以收到我局资金下达文件作为接收转移支付补助的依据,在接到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分配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

附件: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