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1月30日,我局收到《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5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7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204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206号),分别下达我市补助资金1,262万元、898万元、57万元、454万元、323万元,合计2,994万元。
根据《预算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要求,现将上述资金提前下达你局,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你局及时与上级文化部门做好衔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定分配方案和下达资金, 同步报送绩效目标,如需要跨部门下达指标请另行来文申请调剂资金。其中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文物保护资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须按照文件要求,在资金下达60日内(2021年1月29日前),按程序向中央主管部门报送区域绩效目标,同时抄送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7日
(联系人:许碧璇,电话:83938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