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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差额退费的温馨提示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11-30 【字体:

各位会计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2021年度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较2020年度收费标准75元/科,少14元/科,两科共28元。本着公平的原则,对继续在深圳考区参加2021年度考试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报考考生,报名费按新标准收取61元/科,2020年度多缴部分予以办理退费。现将有关退费安排如下:

  一、差额退费时间安排

  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审核申请信息无误后,按申请时间顺序予以退费,逾期将不予受理,请考生及时按要求提交退费申请。

  二、申请差额退费对象

  2020年度在深圳考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没有办理全额退费退考的考生。

  三、申请差额退费流程

  申请差额退费的考生,请关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互动”→“ 考试退费”进行操作。

  四、注意事项

  申请办理差额退费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报考考生,不影响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系统会自动将考生报考数据转入2021年度考试报名系统。

  请已申请差额退费考生及时关注退费信息,超过10天未收到退款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咨询电话:25595033、83256125、2666465、84605659、25578785)。

  特此提示。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