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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5-19 【字体:

深财教〔2020〕37号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物考古鉴定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各区(新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91号),现下达我市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143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信息、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对因疫情影响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要及时缴回财政。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要求统一将绩效目标表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及我局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分配方案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91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潘姗姗,电话:83933610)

附件2.粤财科教〔2020〕91号.pdf 附件1.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