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深圳考区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06 【字体:

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深圳考区考试将于5月13日至14日举行,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3日至14日,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3日上午。现将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我省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2日,届时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通过首页上“准考证打印”进行打印。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检查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及时到我市报名点申请变更登记(具体咨询电话和地址请查看深圳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入场要求

  考生在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证件信息不符、证件不齐或证件过期的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务必于考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考试相关规定

  现将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见附件),请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并遵照执行。

  请各位考生“诚信考试”,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风尚。对于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允许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四、其他

  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备,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等已发布,请登录http://kzp.mof.gov.cn/moni.jsp进行操作练习。

  特此提示。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23年5月6日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wps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wps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