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法〔2022〕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2—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共154家)。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2022—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共154家)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