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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等规定,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于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先后对深圳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急救中心、深圳市儿童医院5家单位开展了2019年医疗卫生机构财政票据检查。
各医疗卫生机构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较好,能够执行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财政票据管理较为规范,建立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票据,设置票据管理台账,票据的领取、分发、回收均有登记,票据存根保管有序。但部分单位领用的财政票据未在规定时限内核销,我局已印发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财政票据事后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票单位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