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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会函〔2019〕3696号
各市一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行业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会计法修订草案》)并面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现将《会计法修订草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11月14日前反馈至我局会计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帅,联系电话:8393802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9号财政大厦1710室
电子邮箱:liushuai@szfb.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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