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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财政局迅速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热潮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4-29 14: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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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正式施行。为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4月28日,光明区财政局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一股学习宣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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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落实工作,通过每周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科室工作例会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深入解读该法立法背景、立法意义、亮点重点等有关内容。同时,依托户外LED显示屏、粤政易工作群、公告栏、小册子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在财政系统内全面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学习氛围,不断增强财政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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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内容,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自觉与涉黑涉恶问题作斗争,为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更美好的社会环境贡献更大的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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