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财书〔2018〕22号)

来源: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3-05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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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中山市金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达美路7

被投诉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儿童公园机械类游乐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编号:SZCG2017157960,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1712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一、投诉人称

  (一)中标单位广东德鑫嘉年华电动游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鑫公司)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事实与理由:

  1.本项目招标文件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规定:“要求项目团队成员20178月至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相关人员不予计分。……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20178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补交不算)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中标人德鑫公司拟安排团队成员杨某、王某、林某、陶某、宋某五人20178月、9月、10月的社保都是在201710月购买,故20178月、9月系补交的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德鑫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20178月公司社保资料与实际参保缴费金额(投诉人自行查证核实)不符,不能作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凭证。

  4.德鑫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20178月、9月公司社保资料中,包括王某、陶某、宋某在内的14位员工20178月、9月份的工伤保险计费工资是113.12元,明显不符合“河人社发〔2017113号文”的规定,也与实际投保计费工资2825元(投诉人自行查证)不符。

  二、被投诉人及德鑫公司答复

  (一)被投诉人答复。

  经核德鑫公司投标文件,德鑫公司投标文件提供了项目团队成员8 月—10 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且加盖了当地社保部门的证明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德鑫公司答复。

  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官网于20171031日发布《深圳市儿童公园机械类游乐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SZCG2017157960)》的招标文件,我司作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合格供应商决定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提供 20178-201710月社保资料(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我司于20171031日下午安排文员至河源社保局窗口打印出员工社保情况资料,并有社保局加盖公章证明其真实性,按招标文件要求诚实地编制投标文件,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在投标书中,并于20171115日下午加密上传,此后未补交过任何资料,此事实采购中心电脑管理系统有记录可自证,中山市金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质疑我司补交社保资料违背事实。

  2.投诉书中列举我司员工杨某、王某、林某、陶某、宋某520178月份、9月份社会保险是201710月“补交”,事实是我司10月中旬按社保政策对此5名员工及其他未列名的员工进行的“工龄补缴”,这是社保政策认可的缴纳方式,并如实记录在社保局的社保资料库中。

  3.投诉人对我司社保问题的质疑,20171219日深圳市采购中心经评委会出具意见认为,我司投标文件提供了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8月—10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且加盖了当地社保部门的证明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从河源社保局查询到的原始资料从侧面返证我司员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4.投诉人蓄意将20171219日深圳市采购中心评委会表述的“养老保险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补交不算)”与保险清单中的“工龄补缴”概念混淆,企图引导专家做出误判。

  三、本机关调查情况

  本机关根据《投诉书》、被投诉人的答复、德鑫公司的答复、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河源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的复函等相关材料,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德鑫公司投标文件中的社保资料与投诉人查证的社保资料数据不符的问题。

  本机关经向社保资料的出具单位河源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核实,德鑫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社保资料系真实。因此,投诉人关于德鑫公司投标文件中的社保资料与投诉人自行查证的社保资料诸多数据不符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关于德鑫公司提供的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补缴社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项3-综合实力部分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以下简称本评分项)规定:“要求项目团队成员20178月至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相关人员不予计分。在此基础上,以下三项累加计分:(1)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不包括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或以上,不包括副省级)行业主管行政机关颁发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证得40%分数。(2)考察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省级(或以上,不包括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或以上,不包括副省级)行业主管行政机关颁发的大型游乐设施维修证的情况:每提供一人得5%分数,该项最多得30%分数。(3)考察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省级(或以上,不包括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或以上,不包括副省级)行业主管行政机关颁发的大型游乐设施操作证的情况:提供15人或以上得30%分数,10-14人得20%分数,5-9人得10%的分数,不足5人不得分。同一人员满足多项要求的,按多次计算得分处理。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20178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补交不算)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本评分项权重为12分。

  本机关经向河源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核实,德鑫公司投标文件中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中的杨某、王某、林某、陶某、宋某五人在河源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均补交了20178月、9月份的社会保险。

  综上,本机关认为,德鑫公司投标文件中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中有5人存在补交社会保险的情况,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本评分项的要求。在计算德鑫公司本评分项的得分时,应当扣减相应分数。根据招标文件关于本评分项的规定,德鑫公司在本评分项中应扣除3分,最终总得分应当为88.233391.2333-3=88.2333)。由于德鑫公司与排名第二的投诉人只差0.7826分,故德鑫公司在扣除本评分项3分后,已影响了最终的中标、成交结果。

  另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于20171225日签订,并已于201811日开始履行。

  根据上述查证事实,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给采购人、投诉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