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财书〔2017〕240号)
投诉人:深圳市朔康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国际纺织服装原辅料物流区二期4E-129
被投诉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财政大厦附楼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静配中心自动化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7154938,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17年9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对该投诉予以受理并将投诉书副本在法定期限内抄送被投诉人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一、投诉人称
(一)关于广州天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公司)的问题
1.关于冷藏功能的回答
根据招标文件第 33 页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同时应对技术参数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天成公司的投标文件P31第7项中并未按照要求提供冷藏库图片证明材料,从其提供的图片无法作证其为冷藏库,亦无法证明其提供的为应标冷藏库的温度。
2.关于机械手分拣功能的回答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当对投标产品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天成公司并没有提供响应的证明资料,其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3.关于机械手分拣(输液袋)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的第16项技术要求,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智能机械手,用于分拣配置完成的输液袋(请提供机械手图片证明材料)。天成公司的投标文件对投标设备分拣方式的介绍如上图(略),同时提供了传输带图片,而非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械手图片,其投标响应却仍为机械手分拣。这种指鹿为马的虚假响应行为令人震惊。
4.关于分拣缓存区的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产品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其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相关参数资料说明(包括其彩页资料),无法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5.关于排药复核小车的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产品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相关参数资料说明(包括其彩页资料),无法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6.关于药品存储复核单元的回复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产品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相关参数资料说明〈包括其彩页资料),无法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7.关于输液袋调配功能的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产品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相关参数资料说明〈包括其彩页资料),无法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二)关于广州艾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公司)的问题
1.关于智能机械手(取药)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第33页要求:“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其投标文件提供的图片并非机械手,响应与证明材料不符。
2.关于冷藏功能的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对投标产品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并没有提供相关参数证明材料,其提供图片实为冷藏柜,与其投标产品不符,据此可知其投标产品并不具备相关技术要求。
3.关于高清探头的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每套智能输液药品系统提供至少8个高清探头。而艾隆公司的响应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系统提供一个高清探头。另外艾隆公司同时响应:每套智能输液药品系统有32个智能机械手,每个机械手对应分拣一个病区,确保精确分拣,32个病区同时分拣。但艾隆公司并未对此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
4.关于机械手分拣(输液袋)的答复
IRON-FJ33采用的皮带传送方式如图(略),而其投标响应仍为机械手分拣,响应与说明内容存在明显不符。
5.关于分拣缓存区的答复
投标响应的参数在投标文件中并没有相关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
6.关于药品存储的答复
投标响应的参数在投标文件中并没有相关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无法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
7.关于输液袋调配功能的答复
投标响应的参数在投标文件中并没有相关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无法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
二、被投诉人答复
(一)关于天成公司的问题
1.关于冷藏功能
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彩页资料必须对冷藏功能进行介绍及技术说明,天成公司投标文件已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冷藏库图片证明材料,可供冷藏药品储存单位为80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关于机械手分拣功能
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彩页资料必须对机械手分拣功能进行介绍及技术说明,天成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8个高清扫描探头快速识别输液袋上条码信息,智能机械手可一次性分拣4 个不同病区的输液袋”,且提供了相关图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关于机械手分拣(输液袋)
天成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智能机械手,用于分拣配置完成的输液袋”,并提供了机械手图片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关于分拣缓存区
天成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4个可交替使用的分拣缓存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关于智能排药复核小车
天成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与针剂药品智能储存发放系统无缝连接,该小车可提供32 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关于药品储存复核单元
天成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每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通过数码显示模块和称重符合系统确保药品的领用和复核正确”,且提供了图片加以说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关于输液袋调配功能
天成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提供仓内复核功能,即在仓内冲配输液袋时,医嘱一旦改变,会自动提示,避免错误调配,造成不必要损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关于艾隆公司的问题
1.关于智能机械手(取药)
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彩页资料必须对机械手部件进行介绍及技术说明,艾隆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通过智能机械手拣取相应针剂药品储存单元”,并提供了实际图片加以说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关于冷藏功能
艾隆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每套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可提供冷藏类药品储存单元数量60 个(储存单元温度控制在摄氏2-8 度)”,并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冷藏库图片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关于高清扫探头
投诉人描述情况属实,已在原审过程中对艾隆公司作扣分处理。
4. 关于机械手分拣(输液袋)
艾隆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智能机械手,用于分拣配置完成的输液袋”,并提供了图片进行说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关于分拣缓存区
艾隆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2 个分拣缓存区,可交替使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关于药品存储
艾隆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与针剂药品智能储存发放系统无缝连接,该小车可提供32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关于输液袋调配功能
艾隆公司投标文件对此项响应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提供仓内复核功能,即在仓内冲配输液袋时,一旦发现医嘱改变,会自动提示,避免错误调配,造成不必要损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天成公司的答复
1.关于冷藏功能
工业革命的进步体现在产品的定制化和模块化,我方所投的针剂发药系统产品均为模块化可定制产品,储存单元既有标配单元,也有冷藏单元可供客户选择,彩页上所介绍产品为基础版本的标配产品,而冷藏单元为Dismed System 2000的选配配置,故而在彩页中无详细说明。冷藏单元模块具体功能详见投标技术偏离表。
2.关于机械手分拣功能
首先关于投诉中提到的没有提供响应的证明资料,实际并不存在此种情况,所投产品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所投设备DISMED SYSTEM 9000四角均有两个高清摄像头,共八个摄像头。我方在投标文件中不仅提供文字说明还尽可能地附上图片。
3.关于机械手分拣(输液袋)
行业内机械手的分拣方式有很多种,我方所投产品采用的机械手为滚轴式机械手拨药的方式。我方所投产品中输液袋通过传送带传送到相应分拣病区位置。设备中在上述传输带的不同位置分布了若干个滚轴式拨药机械手将输液袋拨至相应的病区分拣箱中。
4.关于分拣缓存区
我方所投产品DISMED SYSTEM 9000传输线上的蓝色位置均为放置输液袋的缓存区,整个传送带共18个蓝色区段,有17个缓存区。
5.关于排药复核小车、6.药品存储符合单元、7.输液袋调配功能
我方所投产品智能小推车MOMED SYSTEM 60为多功能模块化设计产品,配备不同软件系统可用于不同的工作区域,以满足医院多种需求。具体见投标文件偏离表。
四、艾隆公司的答复
1. 关于智能机械手(取药)
我司提供相关图片证明,并且标注出机械手部件,该产品通过链条传动,箱斗式机械手直接将药品传送至可视窗口缓存单元。并且传送速度更快,药品识别更精确。
2.关于冷藏功能
我司所投标产品针剂发药系统为模块化设计,其包含智能冷藏冰箱模块,符合冷藏类药品的储存及发放,响应投标文件。我司在货物一览表已作说明针剂发药系统包含冷藏系统。
3.关于高清探头
我司在本项参数答复如下: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一个高清扫描探头快速识别输液袋上的条码信息,有32个智能机械手,每个机械手对应分拣一个病区,确保精确分拣,32个病区同时分拣。
我司提供的输液分拣系统分拣功能完全高于本项招标参数要求,摄像头的数量并不能决定分拣的精确性,并且我司设备具有32个智能机械手,可同时分拣32个病区的输液袋。每个代表病区箱体上面都有一个机械手,做到同时分拣。
4.关于机械手分拣(输液袋)
我司所提供投标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智能分拣系统通过皮带传送,智能机械手将所在病区的输液袋分拣至所在箱体,并且每一个病区所代表的箱体上面都有一个智能机械手,保证了分拣的精确性。
5.关于分拣缓存区
我司提供的分拣系统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分拣系统具备两个缓存区,可延长,并且在设备内具有缓存区:分拣时可连续不间断快速分拣,提高分拣效率。
6.关于药品存储
我司提供的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与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无缝连接,智能排药复核小车可提供200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并且可无限扩展大于200个。
7.关于输液袋调配功能
我司仓内核对系统为自选添加模块,应采购方实际需求已将模块添加至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与其无缝连接,此产品为模块化定制产品,并在货物说明一览表内包含,符合参数要求。
五、本机关调查情况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天成公司的投标文件、艾隆公司的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机关调查分析如下:
(一)关于天成公司的问题
1.关于冷藏功能
经核,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每套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应提供冷藏类药品储存单元数量不少于60个(储存单元温度控制在摄氏2-8度)。提供冷藏库图片证明材料”,天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7的响应情况为:“每套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应提供冷藏类药品储存单元数量80个。(储存单元温度控制在摄氏2-8度)”,并提供了图片作为证明材料。经调查,天成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2.关于机械手分拣功能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至少8个高清扫描探头快速识别输液袋上条码信息,智能机械手可一次性分拣至少4 个不同病区的输液袋。(提供对应扫描探头的照片)”,天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15的响应情况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8个高清扫描探头快速识别输液袋上条码信息,智能机械手可一次性分拣4 个不同病区的输液袋。”并提供了相关照片。经调查,天成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3.关于机械手分拣(输液袋)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智能机械手,用于分拣配置完成的输液袋。(提供机械手图片证明资料)”,天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16的响应情况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智能机械手,用于分拣配置完成的输液袋。”并提供了图片作为证明材料。经论证,天成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4.关于分拣缓存区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2个可交替使用的分拣缓存区,可交替使用”,天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17响应情况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4个可交替使用的分拣缓存区。”关于本项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论证,天成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5.关于排药复核小车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与针剂药品智能储存发放系统无缝连接,智能排药复核小车提供16-32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天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23的响应情况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与针剂药品智能储存发放系统无缝连接,该小车可提供32 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关于本项投诉,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论证,天成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6.关于药品存储复核单元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每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通过数码显示模块和称重符合系统确保药品的领用和复核正确。提供设备实际图片加以说明”,天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24的响应情况为:“每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通过数码显示模块和称重符合系统确保药品的领用和复核正确。”并提供了图片作为证明材料。经论证,天成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7.关于输液袋调配功能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提供仓内复核功能,即在仓内冲配输液袋时,一旦发现医嘱改变,会自动提示,避免错误调配,造成不必要损失”,天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28的响应情况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提供仓内复核功能,即在仓内冲配输液袋时,医嘱一旦改变,会自动提示,避免错误调配,造成不必要损失。”关于本项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论证,天成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二)关于艾隆公司的问题
1.关于智能机械手(取药)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通过智能机械手拣取相应针剂药品储存单元(提供机械手图片证明材料)”,艾隆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5的响应情况为:“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通过智能机械手拣取相应针剂药品储存单元。”并提供了图片作为证明材料。经论证,艾隆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2.关于冷藏功能
经核,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每套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应提供冷藏类药品储存单元数量不少于60个(储存单元温度控制在摄氏2-8度)。提供冷藏库图片证明材料”,艾隆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7的响应情况为:“每套针剂药品智能存储发放系统可提供冷藏类药品储存单元数量60 个(储存单元温度控制在摄氏2-8 度)。”并在提供了图片作为证明材料。经论证,艾隆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3.关于高清探头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至少8个高清扫描探头快速识别输液袋上条码信息,智能机械手可一次性分拣至少4 个不同病区的输液袋。(提供对应扫描探头的照片)”,艾隆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情况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一个高清扫描探头快速识别输液袋上的条码信息,有32 个智能机械手,每个机械手对应分拣一个病区,确保精确分拣,32 个病区同时分拣。”并提供了图片作为证明材料。在评审过程中,由于艾隆公司本项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已作扣分处理。经论证,评委会对艾隆公司本项的评审并未违反评分准则,投诉人该项投诉不影响中标结果。
4.关于机械手分拣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智能机械手,用于分拣配置完成的输液袋。(提供机械手图片证明资料)”,艾隆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16的响应情况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智能机械手,用于分拣配置完成的输液袋。”并提供了图片作为证明材料。经论证,艾隆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5.关于分拣缓存区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2个可交替使用的分拣缓存区,可交替使用”,艾隆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17的响应情况为:“每套智能输液药品分拣系统提供2个分拣缓存区,可交替使用。”关于本项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论证,艾隆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6.关于药品存储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与针剂药品智能储存发放系统无缝连接,智能排药复核小车提供16-32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艾隆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23的响应情况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与针剂药品智能储存发放系统无缝连接,智能排药复核小车可提供200个药品储存复核单元,并且可无限扩展大于200 个”。关于本项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论证,艾隆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7.关于输液袋调配功能
经核,招标文件要求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提供仓内复核功能,即在仓内冲配输液袋时,一旦发现医嘱改变,会自动提示,避免错误调配,造成不必要损失。”,艾隆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对招标技术要求28的响应情况为:“智能排药复核小车系统提供仓内复核功能,即在仓内冲配输液袋时,一旦发现医嘱改变,会自动提示,避免错误调配,造成不必要损失。”关于本项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论证,艾隆公司对本项的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投诉不成立。
根据上述查证事实,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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