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大鹏新区“四举措”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4月28日,大鹏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务油卡和公车维修费用季度公示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四举措”,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进新区作风建设再深化。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油卡“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制度,严禁“公卡私用”。所有公务用车应实行油卡加油,每辆车配备一张专属加油卡,不得配备机动加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专属加油卡为私家车辆或外单位车辆加油。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油卡定额管理。各单位应根据车辆类型和行车需要制定每月用油定额标准,加油量与行驶公里数挂钩,优化公务油卡余额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公车维修定点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择优选择车辆维修服务商,车辆的维修、保养必须到采购的定点维修厂办理,并加强公车送修审核、维修跟踪、验收结算管理,严禁同一维修项目多次维修、重复维修、虚开结算单、多次收费等行为。四是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务油卡和公车维修费用季度公示制度。各单位须建立公务油卡和公车维修费用季度公示制度,并按照一季度一公示、一车一台账的要求,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内部公示公务油卡和公车维修费用的相关使用情况,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和意见建议收集机制,健全公开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