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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39G/2022-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1-26
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应当进行国有资产清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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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应当进行国有资产清查?

发布日期:2022-01-26  浏览次数:-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根据本级政府部署要求,发生重大资产调拨、划转以及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毁损、灭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等。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中发现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予以说明,并随同清查结果一并履行审批程序。由于资产使用人、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资产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