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39G/2022-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名称: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文号: 深财规〔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浏览次数:-

深财规〔202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深财规〔2010〕2号)已不适应当前实际需要,现决定予以废止。本通知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