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的暂行办法》和《深圳市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招标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圳市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2021年度定期资金存放银行的公开招标,请深圳市内的合格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数量和方式
深圳市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资格。
深圳市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上述招标方案,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各投标人的得分高低,仅对排名前10的投标人分配2021年度定期资金,并按要求最终确定各投标机构的分存额度。如投标人少于10家,则以参与投标机构数量为准。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00(北京时间,下同)前前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408室领取招标文件。
三、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8月4日(星期三)18:00前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408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且在深分行级以上(含分行)营业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深圳银保监部门2020年深圳市国内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情况中“风险管理”指标评级结果为1、2、3级;
6.深圳银保监部门2020年深圳市国内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情况中“营运控制”指标评级结果为1、2、3、4级;
7.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出具的“2020年深圳市银行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A、B级;
8.投标银行总行需已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质押账户,并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质押券管理服务委托函;
9.投标银行需承诺按当期获得的定期存款额度,及时足额提供实际获得存款本金和预计到期利息之和105%的可流通国债债券用于质押,并按要求做好质押相关工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五、结果公告
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注意事项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