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本期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了深圳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顾青、采购办副主任袁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副总经理贺文迪、哈尔滨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耿洪涛、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综合处负责人刘文晟等同志参加访谈活动。顾主任将与参会嘉宾进行互动交流,为大家介绍深圳政府采购工作情况。下面有请顾主任。
【深圳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顾青】同志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分享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局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优化完善经济特区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出台了《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2020年版)》等一系列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文件,进一步丰富电子化平台的功能,减少现场办理事项,降低投标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畅通公平有效的质疑投诉处理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我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互动,大家能进一步了解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主持人】好的,谢谢顾主任。现在请各参会同志发言。
【耿洪涛】顾主任,您好!很高兴这次有机会来我们深圳市调研学习。我们了解到深圳市财政局于今年4月1日施行新的政府采购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能否介绍下深圳的政府采购评定分离项目监管重点及注意事项等?
【深圳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顾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深圳于2014年印发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全面施行评定分离改革。后续经过多年实践,为了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机制和交易机制,深圳市财政局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质量为目标,修订出台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监管重点及注意事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办法》进一步压实了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实行行政首长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廉政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采购人的采购责任机构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是本单位政府采购的直接责任人。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二是以权责对等为原则,进一步赋予采购人推荐评审专家的权利。《办法》在明确规定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对于因行业或者技能等特殊要求,专家库中没有可选专家的情况,赋予采购人自行推荐具有项目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的权利。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对评审专家及其评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采购项目选取的专家名单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以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为重点,推动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办法》将评定分离的适用范围分为重大项目和特定品目项目。对于适用范围内的项目,鼓励采购人选择适用评定分离;适用范围外的项目,不适用评定分离。同时,修改了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的搭配规则,对于适用评定分离规则的项目,评审方法统一适用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统一适用自定法;四是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办法》要求采购人在编制采购需求时,应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自觉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循环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等政策规定。明确了组织实施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遵循公开透明、优质优价、权责对等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支持创新、廉洁采购、务实高效的理念;五是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契机,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办法》要求采购人根据本单位法定职责、单位运行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实际需要,以及预算安排、经费或资产配置标准等情况,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于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还应当进行法律、技术咨询或者公开征求意见,确保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和严谨性。
【刘文晟】谢谢顾主任的解答,我还想向交易集团请教下评定分离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贺文迪】评标定标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深圳鼓励采购人在执行重大项目和特定品目项目政府采购时选择适用评定分离,其他项目不适用评定分离。同时,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其中,重大项目是指单个项目预算金额或打包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一千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以及预算金额未达到一千万元但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而2020年的特定品目项目主要包括货物类的家具、纺织品、实验室设备;服务类的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设计、物业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自定法定标。“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二是重大项目定标委员会,有半数以上方可确定中标供应商。特定品目项目则需5人或者以上单数的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与所采购项目专业领域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采购责任机构负责人等组成;三是关于专家的抽取。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可以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于因行业或者技能等特殊要求,专家库中没有可选专家的情况,赋予采购人自行推荐具有项目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的权利。具体采购项目选取的专家名单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关于候选供应商。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外,推荐的三家候选供应商不标明排序。
【耿洪涛】谢谢贺总的解答。我还想了解下财政部出台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后,贵市的制定原则及初衷。
【袁峰】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制定原则为:以财政部的指引为基础,同时兼顾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和我市长期实践中的经验做法。以2020年目录为例。
一是将我市长期以来的“一条线”管理,改为“两条线”管理。在两个标准的划定上,我市做法较为特殊,一直执行“一条线”管理,即将两个标准确定为相同的金额,例如:2019年我市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均为100万元。除了我市以外,中央单位和其他省市均执行“两条线”管理,即将两个标准分别确定为不同的金额。财政部《地方标准指引》对执行“两条线”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并分别规定了下限。为严格落实中央《深改方案》精神和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我市《2020年目录及标准》改为执行“两条线”管理,与全国统一做法保持一致。
二是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保持不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确定为400万元。财政部《地方标准指引》规定:省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不得低于5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得低于200万元;工程类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我市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现行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高于财政部规定的下限值50万元,无需调整;现行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也是100万元,低于财政部规定的下限值200万元,需要作出调整。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省统一为400万元,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执行。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各地不得自行确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此,我市《2020年目录及标准》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确定为400万元,与全省统一标准一致。
三是有关品目的统一稳步推进,逐步过渡。由于实行特区立法,我市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编制方法、结构和体例等,与中央单位和其他省市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市无法像兄弟省市一样直接套用指引,而是采取了“小步快跑”的方式,逐步向指引靠拢,并最终保持一致。
【刘文晟】谢谢袁主任的解答。我还想了解下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运行情况,如电商入围方式,采购方式,商城品目设定、适用范围,比价、价格监测等。
【贺文迪】2014年之前,深圳市采用协议采购模式;2014-2015年,采用商城供货模式;2016年至今,开始实行电商模式。自2018年起,电商入围方式由竞争性谈判转变为公开招标方式,只需满足资格条件且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供应商均可入围,不设入围数量限制。目前,“网上商城”服务电商有17家,本轮电商采购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暂定两年。
关于采购方式。对实行电商采购的通用类商品,其采购方式为:1.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在入围电商中直接下单采购;2.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通用类商品,既可电商采购,也可竞价采购(比价);3.预算金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4.对于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电商不能满足需求的通用类商品,采购人可以选择竞价采购。对于涉密专用信息设备,按照国家保密局、财政部有关规定,向涉密专用信息设备供应商采购,不实行电商采购。
关于电商采购适用范围。目前包括:1.空调:不含窗式空调和专业精密空调;2.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包括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打印机(含所有子品目)、传真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不间断电源、手提电脑(含平板电脑)、速印机和复印机(含所有子品目);3.电视机及摄影摄像器材:包括电视机、摄影器材、摄像器材;4.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和防火墙;5.纸张:含所有子品目。上述品目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不限制采购渠道,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网上商城购买,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自行采购。
关于比价。目前网上商城具有商品对比功能。采购人可挑选多个商品进行对比,通过产品价格、技术参数等商品属性,可以实现电商商品在不同品牌型号、不同电商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帮助采购人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同时,网上商城还有对相似商品价格展示功能。当选择一个商品进入商品详情界面时,在商品右侧会展示该商品的累计销售额,可体现商品的畅销度;同时还展示了销售类似产品的商家及销售价格,能进一步帮助采购人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关于价格监测。目前通过两个渠道进行监测,一是商品举报。在网上商城商品查询页面,设置了“举报”功能,举报功能不设权限,社会公众均可举报。举报人可针对商品价格过高、商品描述不符等情况进行举报,填写举报内容、举报详情、举报凭证等信息后提交举报。二是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对网上商城商品开展价格监测,提供网上商城价格监测报告,并提供举报的问题数据初步核实情况,交易集团工作人员根据核实情况要求相关电商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反馈的说明材料给出数据说明报告,工作人员根据双方的说明材料确定最终问题数据。最后,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2018-2020年度电商采购的通知》(深财购〔2018〕35号)中“履约监管及扣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电商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交流就进行到这里,下面请顾主任对今天的参会代表所做的提问和对话做个简单总结。
【深圳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顾青】非常感谢大家的提问和发言,我们后续将在线上线下多开展这种互动交流,多为大家做好政策解读,同时多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今天的对话访谈就到这里,访谈结束后我们将把本次在线访谈的内容公布在网站“互动交流”下的“在线访谈”栏目中,以供大家查询。谢谢各位的嘉宾的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附件:
1.在线访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