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社函〔2016〕798号 A
市民政局: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249号《关于以创新模式培育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本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汇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加大社会组织支持力度问题
(一)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市政府与民政部签署“部市协议”将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设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种子基金”,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福利事业类、社区建设类、公益事业类项目。2014年市福彩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5个项目共计2.1亿元,2015年购买服务经费规模增至2.3亿元。
(二)通过部门预算和专项经费等渠道购买社会服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对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的专业性辅助性服务,可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考虑,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包括采购、租赁、委托、承包、特许经营、战略合作、公共私营合作制(PPP模式)等方式,原则上采取公开透明的竞争性购买机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管理机制。2014年12月,我市下发《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14〕15号),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服务目录和负面清单、购买机制标准、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市区高效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和运行机制。近期,我市正研究制定《深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监管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
二、关于推动建设深圳社工学院,加强社会建设人才培训经费支持问题
(一)提高购买社工服务岗位打包费标准,加大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培育力度。自2009年5月起,我市将社工服务项目纳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购买标准逐年提高:2010年每人每年6.6万元,2011年7万元,2013年7.6万元,2015年9.3万元。截至2015年底,我市福彩公益金累计投入12亿元,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及提供配套支持(含购买社工岗位和项目、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社工培训教育补贴等),初步构建起以“政府推动、民间运作”为主要特征的运行体制。
建议案提出市财政和市福彩公益金参照政府对科技、经济领域人才培育标准予以考量和拨付社会建设人才培训经费问题。鉴于目前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尚未纳入国家专业技术职称序列,操作上存在政策障碍,建议你局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社工人才培育机制。
(二)坚持政府购买社工培训机构服务的市场化导向。建议案提出“以社工学院为载体…市区社工委和民政系统将相关培训定向委托给社工学院或通过招标方式统一安排”。对此,我委认为我市应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市场竞争和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社工培训机构服务。
(三)完善社会组织人才政策法规体系。为有效解决专业社工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我市正研究制定《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实施办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解决社工工资待遇、晋升途径等问题。
以上意见,供参考,此汇办意见可以公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