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预算单位,前海管理局:
为规范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2013〕23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
索引号: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7-07-12 | |
名称: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7-07-12 | |
主题词: |
市属各预算单位,前海管理局:
为规范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2013〕23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755-83938666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3217号
粤ICP备19004197号 网站标识码:440300001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