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朝着既定目标任务,把风险研判得更深入一点,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点,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全一点,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力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科学研判财税经济形势,主动适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新形势和国家财税体制机制改革新要求,积极适应复杂经济形势和“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抓好税收征管,主动组织好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目标。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密切关注全面“营改增”后续效应和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收入变动情况以及中央地方总体收入划分改革进展,及时研究应对。主动加强与市发改委、经信委、科创委、规土委和交委等重点支出单位的沟通协调,盯住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切实做好重点投资计划的资金保障与拨付工作。及时批复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督促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做好资金下达。加快对各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进度,推进全市库款余额降低减少。继续完善支出进度考核通报机制、委内“周旬月”多层次督办机制,加快预算执行,重点关注九大类民生支出以及和GDP核算相关联的八项支出进度。
(二)主动谋划研究,全面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促进经济更高质量稳定增长,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市,提高城市建设管理质量,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做好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对口合作等中心工作,重点从完善财政政策、合理筹措资金、优化财力配置、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和资源合力,发挥财政政策引领作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职能部门对接,动态跟踪掌握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深入服务单位、基层一线调研,倾听意见建议,增进预算单位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共同管理的合力,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实施、早见效。
(三)落实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继续落实减税降费系列举措,抓好降成本优环境行动计划实施,努力实现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350亿元目标。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调研,积极争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强化财政政策精准性和靶向性,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支持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实施“十大行动计划”的财政政策。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机制,推动加快投资进度。贯彻落实国发〔2017〕5号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支持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各类创新型、国际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平台落户,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再担保管理运作机制,探索开展集合发债再担保业务,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试行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
(四)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财政投入,优先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资金需求,努力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社会事业补短板、提质量,使市民对改革发展有更多获得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高等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等政策举措,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学院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支持“健康深圳”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推动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实施“三名工程”,扎实做好合作办医院建设,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推动人才安居房建设,保障人才安居集团资金需求,提升我市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大扶贫投入力度,落实中央、省对口帮扶部署,按照《深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高标准做好省内外对口扶贫协作,加大对口扶持地区的帮扶力度。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支持低碳环保产业发展,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开展治水提质行动,保障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运营维护。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五)实施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促进城市建设提速提效。
印发实施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方案,做好新旧体制转换衔接工作,确保市区财政体制稳健运行。加强对各区各部门的指导衔接,协同各区各部门做好体制实施工作,结合强区放权下放的公共服务事权和行政资源,加大力度下放财力,提升区级财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发挥财政体制导向作用,激励区级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促进城市建设提速提效。完善区级财政预算监管机制,强化区级预算主体责任,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支出效率,确保下放财力接得住、用得好。
(六)全面深化财政管理,加快建设现代预算制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方式,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规程,健全全市统一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加大预算公开考核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程序、内容和预算单位责任,增强预算管理结果导向性,推进以“重点民生补短板、产业发展降成本”为重点的绩效评价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和内部控制建设,构建法治财政闭环管理体系,加强财政资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系统,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201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报告工作。优化资金支付流程,扩大单位授权支付的项目范围,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效率。深化公务卡结算改革,力争将单位公务卡改革推开至全市范围。深化“金财工程”系统建设,开展财政业务信息化系统重构工作,为搭建“大财政数据平台”奠定基础。开展全省财政资金实时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数据报送工作,争取在6月底之前完成系统建设工作。组建深圳财政与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启动我市地方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计划。
(七)改进财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
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把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社会预期的引导,不断提高财政宣传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加强预判研判,增强主动发声的意识,对推出来的改革举措及时宣传,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对社会公众的疑惑认真解答。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履行好政府部门法定的职责和义务。着力改进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联络工作,主动汇报财政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反映财政收支形势和面临的困难,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并在具体工作中扎扎实实反映和体现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为做好财政工作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要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各项财政工作。
(八)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市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干部成长进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战略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仅在财政领域把好关、负好责,还要主动从全局上把握和谋划财政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向市注协行业党委派驻第一书记,为市注协的发展提升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把财政部专员办、审计署特派办的检查、审计作为督促工作更好开展的动力,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争取对我市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