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深圳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政务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施政、执法、管理、服务水平与效率的重要举措,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高效开展,我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领导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秘书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局信息中心负责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和政务信息公开上网登载的指导工作;各相关处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二)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操作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规定》《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结合深圳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与其配套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各部门(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流程,保密审查程序,各种文书格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公民申请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获取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我局主要通过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深圳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新闻媒体、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系统等渠道和场所发布。
(一)及时更新、丰富我局门户网站(https://szfb.sz.gov.cn/)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发布财经新闻及我局的工作动态等,及时上载有关公告、通知等文件,并确保网站和信息畅通。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数共计1147条。我局门户网站作为深圳市政府信息网站的组成部分,为全社会公众提供财政信息和政务办理服务,其中会计人员管理平台服务全市约40万会计人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为更好地与社会公众沟通,我局还专门开设了市民参与栏目,包括:意见征集、咨询信箱等,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利的投诉、咨询渠道。
(二)在新浪、人民网等多个网站开通官方政务微博,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开通“深圳财政”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消息。
(三)在财政大厦一楼大堂设立财政宣传墙报和电子滚动宣传栏,提供工作动态及相关新闻。
(四)对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和咨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有关财政公告、通知、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公众了解有关规定、知晓有关情况。2018年我局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介主动公开信息31条。
(六)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活动,与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七)及时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定时收集整理我局门户网站“咨询信箱”、“依申请公开”、“网上调查”等栏目内容,随时接听会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或转有关部门办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受理了41件信息公开申请,其中32件是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我局均予及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有24件,不予公开的1件,不属于我局政府信息的16件,我局已告知申请人向相应职能单位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问题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述等情况。
六、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全面公开市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局于2018年2月2日公开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关于2017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深圳市本级政府2018年预算(草案)》;于2018年9月10日公开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关于深圳市2017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115家,涉密单位除外)全部按时公开了本单位部门预算信息,主要通过各单位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及其他载体公开。2018年,我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均已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或各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
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及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已随政府预决算同步公开。115家一级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已公开。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信息均在我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站(http://zfcg.sz.gov.cn/)进行公开。内容包括: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文件、我市制定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项目非公开招标审批前公示,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对专家的管理年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建设,已将市集采平台、区级集采平台和各社会代理机构所组织项目的采购公告和中标成交公告全面整合到该网站发布。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该网站建设,包括调整优化该网站“诚信档案”等栏目,将该网站同“信用广东”、“信用深圳”进行对接,增设订单融资栏目等。
(三)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财政罚没物资网上拍卖公开情况
2018年,根据中央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调整情况,我局先后两次对我市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拍卖公告9批次,其中在淘宝拍卖平台进行的财政罚没物资网上拍卖,相关信息宣传得到淘宝平台大力支持,吸引了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拓宽了财政罚没物资处置的方向和渠道,提高了财政罚没物资处置效率。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109件、政协提案90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时签收并全部办结。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所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结果进行审核,经审定可以公开的,通过摘要或者全文公开的形式,于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上公开。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我们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公开机制和财政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一)加大财政宣传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积极主动、及时稳妥地宣传报道财政政策、财政管理与改革、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信息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做好分析解读工作,释疑解惑,积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财政政策的正面影响和效应,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抓好宣传培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健全财政系统信息员联络制度等途径,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指导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