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CG202400127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新华医院A区营养餐厅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捷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上横朗新村1号1-3层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佳诺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地社区发展路5号二栋101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2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11月6日,交易中心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显示: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深圳市佳诺餐饮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诺公司”)。
2024年12月2日,投诉人因对交易中心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佳诺公司为谋取中标,提供的产品专利证书权属不明且无法适用于投标产品。
投诉事项2:佳诺公司为谋取中标,提供不实的产品材料。
投诉事项3:本项目评审不公,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14要求查验原件。佳诺公司为了谋取中标,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检测报告,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致评委函以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设置,评审专家违规采纳佳诺公司的致评委函,但评审专家及招标组织方在评审及复审过程中均未对此严重错误予以纠正,故必须查验原件纠正错误。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3未依法进行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