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通知所称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纳入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设备。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拟采购设备用途,自行确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科研仪器设备的确定应当坚持最小化原则。拟采购设备能够拆分的,只能将其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设备确定为科研仪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规定自行采购。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1539G/2024-0019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 名称: | 科研仪器设备是指哪些设备?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
| 主题词: | |||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通知所称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纳入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设备。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拟采购设备用途,自行确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科研仪器设备的确定应当坚持最小化原则。拟采购设备能够拆分的,只能将其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设备确定为科研仪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规定自行采购。
主办单位:深圳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755-8393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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